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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發】110年關注化學物質法令暨申報系統操作說明會

 

旨: 轉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訂於110年9月2日、6日及9日採視訊方式辦理3場次「110年關注化學物質法令暨申報系統操作說明會」,倘貴校(館、所)有運作列管關注化學物質,請指派業務相關人員參加,請查照。
 
明:  
  一、 依據該局110年8月24日環化評字第1101017134號函辦理。
  二、 該署於110年8月20日公告硝酸銨及氟化氫(氫氟酸)為具危害性之關注化學物質,為利於運作業者瞭解法規內容及應配合辦理事項(含系統面),辦理相關配套措施及系統操作說明,採視訊方式召開,場次資訊如下:
     (一)110年9月2日(星期四)下午01:30-04:00。
     (二)110年9月6日(星期一)上午09:30-12:00。
     (三)110年9月9日(星期四)上午09:30-12:00。
  三、 因氫氟酸、硝酸銨納入具危害性之關注化學物質清單公告,有其法定應辦事項(包括運作紀錄、申報、標示及安全資料表、核可...等,以及排除適用規定),請貴校(館、所)指派業務相關人員參加瞭解。
  四、 視訊會議管道與設定、說明會議程等資訊詳參附件。
  五、 如有未盡事宜請洽環科工程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吳姿儀工程師及謝佳芳工程師,連絡電話:(02)27753919分機251、255或該局邱美璇技士,電話02-23257399分機55312。

附件:110年關注化學物質法令暨申報系統操作說明會議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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