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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網中心使用須知

一.上網中心嚴禁攜帶各式零食.餐點…等入內,瓶罐裝之非酒精飲料除外。


二.本校在籍學生使用設備時請攜帶學生證,經櫃檯人員登錄後使用。


三.非經登錄使用或待位者請在休息區或公共區域用餐休息等候,唱名三次未到者自動放棄,並重新排隊。


四.經登錄開機後,如需外出請先告知櫃檯服務人員,保留機台以十分鐘為限,逾時不候,並將機台轉交待位之同學使用。


五.使用中如遇設備故障,請逕行通知櫃檯服務人員處理,嚴禁自行動手修理拆裝,違者需負設備損壞賠償責任。


六.請保持環境衛生離開時勿留垃圾於使用周圍,請愛惜使用設備。


七.嚴禁開啟未經登錄之設備,以免影響他人使用之權益。


八.上網中心內請勿大聲喧嘩,追逐嬉戲,以維護他人使用之品質,參觀及陪同之同學請保持安靜並尊重其他使用者權益。


九.本上網中心所屬樓層之各區域全面禁止吸煙,並禁止嚼食檳榔及含酒精成分之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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